近日,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發布《關于下達2023年第一批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北方稀土礦產品、冶煉分離產品控制指標雙雙超過總量控制計劃量60%以上,位居行業之首。
據悉,兩部委下達的2023年第一批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分別為120000噸、115000噸,較2022年同批分別增長19.05%、18.31%。其中北方稀土獲得巖礦型礦產品開采指標為80943噸,占指標總量的67.45%,較2022年同批增長34.43%;冶煉分離產品指標為73403噸,占指標總量的63.83%,較2022年同批增長36.49%。《通知》指出,稀土作為國家嚴格實行生產總量控制管理的產品,任何單位不得無指標和超指標生產,此次指標集中配置給技術裝備先進、安全環保水平高的重點骨干企業,年度指標將綜合考慮市場需求變化和稀土集團指標執行情況最終確定。
兩部委要求各稀土集團要嚴格遵守資源開發、節約能源、生態環境、安全生產等有關法律法規,按指標組織生產,不斷提升技術工藝水平、清潔生產水平和原材料轉化率;嚴禁采購加工非法稀土礦產品,不得開展稀土產品代加工(含委托加工)業務;綜合利用企業不得采購加工稀土礦產品(含富集物、進口礦產品等);利用境外稀土資源要嚴格遵守有關進出口管理規定。有關省(區)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進一步加強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利用稀土產品追溯系統等信息化手段,按月調度檢查轄區內企業的指標執行情況,不定期開展隨機抽查,及時上報抽查結果。各稀土集團須按時上報指標執行情況,加快推進企業內部產品追溯系統建設。